曹金萍副厅长主持召开《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
为提高《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编制质量,增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6月21日,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在济南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意见。
会上,省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周垂田介绍了《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的起草过程。技术支撑单位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汇报了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的主要内容。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山东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部门责任分工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提出了建议意见。曹金萍副厅长就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要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会同技术支撑单位,认真研究吸收与会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实施方案结构合理、表述准确,力求提出的目标和措施符合山东实际,责任分工要与各单位机构改革后的“三定”规定职责相吻合。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将其列为2019年全省水利工作重点任务。《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印发后,省领导要求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省水利厅迅速行动,及时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征求方案起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成立工作专班,启动了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经过深入的调研、座谈讨论和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形成讨论稿,下一步,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力争尽快印发实施。